- 索 引 號RCX003010/2020-3112955
- 發文日期:2020-03-27
- 文檔來源:汝城縣司法局
- 文 號:汝政通〔2020〕2號
- 擬制執行單位:自然資源局
- 有效期限:2020-03-27至2025-03-26
- 登記號:RCDR-2020-00003
- 效力狀態:
- 名 稱:關于汝城縣農惠通和紅星美凱龍商業綜合體項目的通告
關于汝城縣農惠通和紅星美凱龍商業綜合體項目的通告
汝城縣人民政府
關于汝城縣農惠通和紅星美凱龍商業綜合體項目的
通 告
汝政通〔2020〕2號
登記號:RCDR-2020-00003
為進一步規范汝城縣農惠通和紅星美凱龍商業綜合體項目有關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殯葬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就汝城縣農惠通和紅星美凱龍商業綜合體項目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汝城縣農惠通和紅星美凱龍商業綜合體項目區(東至白泉兜,西至斗山村烏山屋背,南至科技大道,北至烏山偏嶺)的墳墓親屬必須在2020年5月31日前將墳墓遷葬至指定地點。
二、各被遷墳主親屬要在2020年5月25日前主動到汝城縣盧陽鎮辦公室(聯系電話:07358222611或13637358756)進行申報登記。凡在規定期限內未進行申請認定的,視為無主墳墓,將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統一安葬在縣公墓山或集體公山。
三、汝城縣農惠通和紅星美凱龍商業綜合體項目區的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標準參照《郴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郴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郴政辦發〔2015〕31號)文件執行。
四、嚴禁在汝城縣農惠通和紅星美凱龍商業綜合體項目區擅自開發和修建其他建(構)筑物。
五、嚴禁在已征用的土地搶栽、搶種農作物、惡意搶栽、搶種和騙取青苗補償、征地補償款的,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汝城縣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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