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RCX003010/2020-3112869
- 發文日期:2020-02-19
- 文檔來源:汝城縣司法局
- 文 號:汝政通〔2020〕1號
- 擬制執行單位:自然資源局
- 有效期限:2020-02-19至2025-02-18
- 登記號:RCDR-2020-00001
- 效力狀態:
- 名 稱:關于開展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告
汝城縣人民政府
關于開展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
通 告
汝政通〔2020〕1號
登記號:RCDR-2020-00001
為加強農村集體土地產權制度建設,依法保護集體土地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推進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經縣政府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工作范圍
全縣所有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及其地上房屋建(構)筑物。
二、工作內容
(一)全面查清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的每一宗土地的權屬、位置、界址、面積、用途以及地上房屋等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基本情況,完成房地一體權籍調查。
(二)測量每宗地的地籍要素,填寫不動產權籍調查表,測繪地籍圖,制作宗地圖;測量房屋的房腳點坐標、丈量房屋尺寸邊長,量算房屋面積,形成“房地一體化”的不動產測量報告;
(三)通過批量受理、審核、登薄等方式,開展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
三、其他事項
(一)該項工作由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牽頭統籌,縣農業農村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防辦)、縣財政局等部門協同配合;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宣傳動員組織工作,確保2020年10月31日前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等建(構)筑物等不動產確權登記,做到“應登盡登”。
(二) 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及地上房屋等建(構)筑物的相關權利人要積極配合做好現場指界、簽字蓋章等確權登記工作。
(三)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由政府保障工作經費,各鄉鎮、單位不得違規向村民收取費用。
(四)在權籍調查、指界、確認過程中,有權屬及界線爭議的,可向當地政府或受理土地登記的部門申請,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確權登記發證工作中不配合的單位和個人,自行承擔后果。
汝城縣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9日